更新时间:2025-08-01 15:14:56 浏览: 次
判决生效仅两天,22.16万元工伤赔偿款已汇入法院账户。近日,鹤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,其创新的“自动履行正向激励”机制与高效的司法引导,为企业主动履行义务、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提供了生动样本。
2023年7月3日,毕某某入职湖北某茶业有限公司仅5个月,下班途中,毕某某驾驶摩托车遭遇交通事故,致左胫骨、腓骨等多处骨折,伤情经鉴定构成工伤九级伤残。因工伤保险待遇问题,毕某某与公司产生争议,于2025年4月27日申请劳动仲裁。
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,主要对两项计算标准提出异议:一是认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适用延迟退休政策前的标准;二是主张应按毕某某月均工资2738.78元而非统筹地区标准计算。该公司遂诉至鹤峰县人民法院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主审法官发现,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,更涉及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的法律适用衔接问题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《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,并结合202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,毕某某的法定退休年龄已相应延迟至2026年7月。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至退休日尚有2年3个月,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结算系数依法应确定为40%。同时,法院认定毕某某月均工资为3000元,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%,故按60%的标准计算其相关待遇基数。
最终,法院判决该公司需支付毕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就业补助金、医疗补助金等7项费用共计22.16万元。
“一开始我们对判决有顾虑,担心新政策下的计算标准不合理。”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某坦言。为打消企业疑虑,承办法官创新工作法,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。
第一步精准答疑,法官逐项解析法律依据。针对企业提出的新旧政策衔接问题,法官结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《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》及延迟退休决定,用对比表形式呈现赔偿计算过程,清晰说明“为何按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%计算”“退休年龄如何影响补助金系数”等核心问题,让企业吃透裁判逻辑。
第二步风险预警,明释拒不履行后果。法官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失信惩戒措施:被列入失信名单后,企业将无法参与政府采购、招投标,融资贷款也会受限。“一时的经济压力远不及企业信誉重要。”这一分析让企业负责人意识到主动履行的长远价值。
“法官不是简单判案,而是帮我们算清了法律账、信誉账。”向某的感慨道出了企业态度转变的关键。司法透明化打破了企业对裁判的误解,为主动履行奠定了基础。
判决生效次日,企业主动联系法院。法院随即启动“主动履行引导程序”,指派专员对接财务。企业通过网银转账后,依托“法院执行款物智能管理系统”,款项自动核验并生成电子回执,全程留痕可溯。从判决生效到赔偿款全额到账,仅用了2个工作日,较常规执行程序效率提升90%以上。
“这笔钱解了我的燃眉之急!”拿到赔偿款后,毕某某难掩激动。及时到账的资金不仅解决了后续治疗费,也缓解了家庭生活压力。从对判决存有“不同理解”到“主动全额履行”,这一转变过程彰显了企业对司法权威的尊重和对诚信经营的坚守。
这一高效履行动态,正是鹤峰县人民法院“自动履行正向激励”机制的生动实践。近年来,该院推行“判后送达主动履行义务告知书”制度,明确履行方式、期限及法律后果,近3年促使23%的案件无需进入强制执行。同时,与市场监管、税务等部门建立信用联合激励机制,对诚信企业优先授予“守合同重信用”称号、提供税收优惠,让“守信获益”成为企业共识。
在中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稳步推进的背景下,企业如何适应政策调整、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,成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课题。这起案件见证了企业从“对裁判存疑”到“主动全额履行”的跨越,当公正司法与诚信自觉同频共振,刚性裁判与柔性引导有机结合,法治的力量便能穿透纸面,转化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、优化营商环境、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动能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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